大二的時候,上法律課,我們法律老師有個癖好,喜歡提問,提問之前必高聲重復一遍問題。有一次正在上《民法通則》,突然老師又提高聲音開始提問,所有同學都恐懼地盯著老師,惟恐被喊到,因為老師以提問來代替點名,所以是看著點名冊提問的,所以大家都不必低下頭。 “1班25號!”老師點道。一片沉默(張三正在發呆)…… “25號--張三!來了沒有?”老師重復道,刷!花蓮民宿整個教室的人都看著張三。 “沒來!”張三大叫。全班人都愣了!不過很快又開始佩服張三的勇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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